宿命永远不是绝对论的,否则我们不必研究占星学,宿命只对不肯自我觉察的人有宿命的力量

奥底帕斯(Oedipus)生下来不久,预言家宣称他未来将弑父娶母,悲伤恐惧的国王(他的父亲)下令将王子杀掉,但心软的,或对国王心怀怨恨的手下只把王子扔了,并不杀他。王子被邻国国王抚养长大,果然如预言所言,在攻打他父亲的王国时杀了国王,娶了皇后(他的母亲)。在奥底帕斯知道了真相后,他挖掉了自己的双眼,因为他的眼睛并不能让他“看到”真相,眼盲的他成为一个自我放逐的人。

这则希腊悲剧是标准的宿命悲剧,“人不能逃脱命运的安排”,佛洛依德根据这个故事,提出他有名的“恋母情结理论”(Oeddipal Complex),根据他的理论,许多小孩在4到6岁开始发展初期的性别意识时,都会对另一性的父或母有排斥的欲望,希望将她们“除掉”,以独占自己的父亲或母亲。

佛洛依德的理论是否“一定正确”或“适用于大部分或很多”的小孩,这是很难用一般的心理科学证明的。但在星座理论上,恋父、恋母情结是可能的,但绝不至于十分普遍,因为造成小孩“爱恋”父母,必须要有一些星位、相位、宫位的配合,而这种“几率”在人口中是有其限制的。也就是说乱伦的禁忌对某些人而言是特别大的威胁及考验,而某些人则可平安躲过。

哈姆雷特在经由他父王的鬼魂(或她自己的无意识)的倾诉中,得知他的叔父弑兄娶嫂,而这个忧郁到精神快分裂的王子却一直举棋不定(to be or not to be),不知该不该杀了叔叔替父报仇。我认为哈姆雷特的迟疑不决在于他的自觉,在于他知道奥底帕斯的故事,他害怕的是自己潜意识中的恋母情结,他怕他为父报仇弑叔,其实只是想夺回母亲。他甚至可能自我怀疑他的父王的鬼魂所说的话只是他潜意识编出来的“谎言”,让他有合理的动机夺回母亲。

这是多么复杂的心理情况,不管是恋父、恋母或爱恋任何和我们有血统关系或无血缘的亲属关系,甚至包括伍迪艾伦和养女的关系,都是人类各种爱恋关系中最令人难以启齿,最让人觉得“有罪”,最让我们不敢面对的问题。我们的文明因各种“合理化的机制”(优生学、接听伦常、家庭秩序、社会制度等等)自然视乱伦是人类最大的禁忌,为什么是“禁忌”?因为它就是可能发生。

在占星学中,不管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其他血缘非血缘的亲属关系中,如果不幸的有两方的占星图中显现了彼此,或单方对另一方有强烈的心理和生理吸引力时,“乱伦之恋”即使不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在心理上却很难免。当事人总是会对自己的情绪感到不安、不快、紧张或愤怒,当事人也许会逃避引起他有非分之想的对象,离家或离开特定的圈子远远的。也许会借着别的方式,比如强烈的占有欲,或以受害者姿态等等来控制他“爱恋”的对象。在性行为上他们没做什么,但他们的“性意识”早就投射在别的领域上了。

通常在星图上若只有一方对另一方有乱伦之恋,事情有时比较不棘手,尤其是产生“爱恋”的小辈,他们通常比较无能力做什么。恋父和恋母的多半必须掩藏自己的感受,男孩长大后常有可能爱上或娶一个年纪大他许多,或者年龄差不多,但可以在关系中扮演他的象征性的母亲的伴侣。有的男孩犹豫对母亲有太深的爱恋情绪,以至天下的女人都让他想起母亲,令他害怕母性的象征,他们也有可能变成某种类型的同性恋,但绝非所有的同性恋都是恋母的,也有可能恋父或别的因素。女孩则常常嫁给年纪大的男人,或父亲形象的男人,或成为女同性恋,但这种情形较少见。但不管他们成为什么,他们终生对和他们爱恋的父和母有着不寻常的关系,要不就是非常疏离、仇恨,以恨来代替爱之“罪”。要不就是特别的依恋,像结了婚的男人或女人还跟母亲、父亲撒娇等等。

但当是长辈对 小辈,尤其是父母对子女,或叔叔阿姨对子侄,及表堂哥、姐对弟妹等等,问题就比较棘手。尤其是对那些“动物本能”强的人,或因本命盘星图中相位很不平衡,又和另一方的星图互克得很凶时,就是悲剧发生的时候。这常是社工人员的噩梦和当事人一生的悲剧。但如果当事人“控制”得好,他们会试着转移他们的欲望,比如父母可能对某个小孩有特别的依恋,甚至不愿他和别人结婚。在儿子、女儿婚后还和他们的配偶争风吃醋等等。

当两个人的星图彼此都有爱恋的星位、相位及宫位时,我们可以说这种关系比较“公平”。至少在心理上,至少没有那一方比较“无辜”,但长辈仍然必须要比晚辈保持较大的克制力,目前从社会的标准而言,年长的总要理性些,虽然有时未必。

从星图上看,当有一方的金星和另一方的火星或金星,而火星和另一方的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形成相位时,尤其是合相、四分相及对冲相时,金星及火星的一方总觉得对方很具有“性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发生及持续的时间都不一定,但一生中一定有“某些时刻”特别的强烈,有时行运更推波助澜这种力量。有时个人宫位也会造成这种性吸引力,比如当其中一方的金星落在另一方的5宫及8宫或火星落在远方的1宫、5宫、7宫时,金星和火星的一方也会对宫位的那一方产生强烈的性吸引力。

而当双方互有星位及宫位的关联时,如A的金星落在B方的5宫,而B方的火星落在A宫或A方金星和B方火星合相,B方金星又和A方的天王星合相等,这种性吸引力则是互相的。

“乱伦”是人际情爱关系中最大的炼狱,尤其当有一方是“无辜的”被“宿命上无罪”但“理性上犯罪”的另一方强迫发生乱伦关系时,无辜的那一方通常都会对人生、人际关系彻底绝望。“犯罪”的夜不好过(如果还有良知),乱伦是精神上的杀人。

如果双方都有“犯意”时,实际发生的“乱伦”仍然是终身的十字架,永远在灵魂的黑暗处折磨人,他们这些人是天上的星星的囚犯。就如莎士比亚说的:怪天上的星星吧!他们是命运的祭祀羔羊,他们只是“演出”了一出最不被我们目前的文明接受的情爱行为。

没有人知道未来的文明是否会改变对“乱伦禁忌”的看法。想想看50前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但“禁忌”最怕永远藏在阴暗的角落,没有人谈论,没有人反对,没有人处理。只是一味压抑,黑暗的力量躲在黑暗中将让它继续有力量,黑暗的力量怕光。

对于“相信”占星学的人(这是印证科学,你必须肯先去研究,像荣格一样拿星图做实验,才有资格决定你要不要理性的相信或反对),占星学可以带给“乱伦之恋”一点光芒。当占星不能阻止“犯意”的出现,占星却能“发现”当事人意识或潜意识的意图,如果能趁早发现,就想发现癌症初期征兆一样,能有机会和当事人讨论,让理性之光照进意识及无意识的幽冥,也许能让当事人和命运盲目的力量有所对抗。

宿命永远不是绝对论的,否则我们不必研究占星学,宿命只对不肯自我觉察的人有宿命的力量。“佛”的本意是“觉”,基督和上帝带来“光”,所有宗教都相信人可以得救。但当人只信教,不学习自我觉察,没有人可以得救。占星学也相信靠着了解占星,帮助自我觉察,实践高层无意识的灵修,才有可能让人得救。对抗命运炼狱的试探,法律可以制裁犯下乱伦之罪的人,但法律不能阻止犯罪的发生,占星不见得一定可以“阻止”悲剧,却可以“防范”悲剧的发生。

占星可以帮助那些只有犯意而无罪行的人,帮助他们宽恕自己,免予活在自我的罪恶感中,占星也应帮助我们宽容世人世事,不要以自设的道德标准衡量他人是否有罪,谁知道命运是否替你预定了别的罪,还是有待日后人的宽容。

我们人类都是乘坐在同一艘地球诺亚方舟上,在无尽苍凉的宇宙大海中航行,占星学是我们目前发现的指南针,让我们明白无明的磁力是如何运作的。没有人明白宇宙为什么设下方程式让乱伦之恋存在于世间,但只要人间存有这样困难的情欲功课,就需要人们以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灵修法门去解脱。占星学的“觉悟”只是其中一法。